为了严格现金的管理,《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同时,还规定了七个“不准”即:
①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②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③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④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⑤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⑥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⑦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简答题)
现金管理纪律包括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