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减容期满后二年内不得再申办减容。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的,减少的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简答题)
减容期满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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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客户减容期满后()不得申请办理减容或暂停。
(简答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客户减容用电有哪些规定?
(单选题)
减容期满的用户()内不得申请减容或暂停。
(简答题)
减容期满后的用户多长时间内不得申办减容?
(单选题)
客户减容期满后()不得申请办理减容或暂停。
(填空题)
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
(判断题)
电力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2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或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仍按两部制电价计费。
(判断题)
电力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超期满2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或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仍按两部制电价计费。
(判断题)
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一年后可以申办减容或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