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认定,主要是看负伤、残疾或死亡是否与工作相关,是否是因为工作或他人、社会的利益造成的。具体标准是由()
A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B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C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D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职工由于下列哪种情形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填空题)
中国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有:工资待遇;()待遇,残疾待遇和死亡待遇等。
(判断题)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医疗给付、工伤津贴、残疾年金或补助金、遗属津贴等项目。()
(简答题)
李某是某私营运输企业经理,赵某是其聘用的司机。1998年9月,李某的朋友张某请李为其运输一批货物,李便指派由赵完成,要求越快越好,时间可以由赵某看着办。为了尽快完成李某指派的任务,赵某牺牲“十•一”放假休息时间,加紧运输。10月1日晚九点多,在运输途中,由于路况不好和连日劳累,不幸撞车,造成重伤。事故发生后,李某指派专人到医院照顾赵某,主动支付了所有医疗费用和赵某住院治疗期间的全部工资,还特别赠送赵某家5000元作慰问。赵某一家对此表示感激,但由于伤势过重,出院后赵某落下了重度残疾,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 去年6月,赵某找到李某,要求为其申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被李某拒绝,二人发生纠纷,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解决。李某提出,赵某不能算作工伤,理由有三:第一,赵某负伤时从事的工作,虽是受自己指派,但并不属于企业正常业务范围。第二,赵某负伤时间在节假日,而且是晚上,根本不在工作时间内。第三,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第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赵某已经远远超过工伤申请时效,无权再申请工伤,劳动保障部门也不应再受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经审查,很快作出认定:司机赵某的负伤为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简答题)
某电缆公司职工唐某,2002年10月在公司炼胶清理胶物时,由于违章操作,造成右手大拇指被炼胶机轧断,后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调查认定为因工负伤,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工伤职工无过错原则,依法裁决该公司承担唐某的工伤保险待遇。
(判断题)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24个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认定为工伤。
(简答题)
企业职工是否工伤如何认定?
(简答题)
李某系某供电公司职工,2007年10月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4月,李某到一公司务工,当年9月在工作中受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认为,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李某不服提起诉讼。法院一审认为,李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问:李某是否是工伤?是否应该得到补偿?
(多选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