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使用电力的客户,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情况的变化,在不增加用电容量和供电电源回路数的情况下,由于自身经营、生产、生活等变化,而需改变供用双方事先约定的用电事宜的行为称为变更用电。
变更用电包括减容、暂停、暂换、移表、暂拆、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变供电方式、改类、转供电、临时接电等内容。
办理变更用电的客户需持原供用电合同(居民用电客户持用电须知或最新电费交款凭证),到当地供电部门填写变更用电申请,办理变更用电手续。
临时用电的客户不能办理变更用电事宜,变更用电业务结束后,应变更供用电合同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