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和条件:
(1)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精神,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怕困难,勇于进取,敢于承担风险,勇于和善于参与市场竞争,不断追求新的目标。
(3)经营管理能力强,熟悉本行业务,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金融、科技和法律等方面基本知识,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实践经验,熟悉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善于开拓国际市场,善于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决策。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在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发展好企业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发展企业文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有良好的民主作风,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实行科学管理,知人善任,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善于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合作共事。
(6)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具有牢固的群众观点,求真务实,联系群众。
(7)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强烈的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模范遵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在广大职工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