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流互感器的配置应满足测量表计、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要求,并分别由单独的二次绕组供电,只有这样才可既满足不同设备的要求,而且又不会相互影响。
(2)选择电流互感器时,额定电压应等于被测电路的电压,其一次额定电流应大于被测电路的最大持续工作电流,同时其结构型号及容量应满足准确度要求。
(3)运行中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不允许开路。
(4)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铁芯及外壳应可靠接地,且接地点只允许有一个。
(5)根据电网发展情况,应在实际运行的电流比条件下,验算电流互感器动热稳定电流和额定连续热电流是否满足要求,若所在变电站短路电流超过电流互感器铭牌规定值时应及时变换电流比或更换电流互感器。
(6)对额定连续热电流有怀疑时应将二次绕组短路进行温升试验,不合要求时应更换电流互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