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环境标准和推荐性环境标准。
(2)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它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强制性环境标准必须执行,超标即违法。
(3)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性标准采用,也必须强制执行。
(简答题)
试述环境标准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环境基准具有法律效力,而环境标准不具备。
(单选题)
在我国的环境资源法效力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简答题)
试述环境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单选题)
各级标准的执行效力不同:首先是执行国家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国家和行业均未制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也未制定的,执行企业标准。国家-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的法律效力依次(),但质量控制和技术要求通常是依次提高。
(单选题)
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使用权源证件是()。
(多选题)
以下有关法律效力大小的说明中哪些是正确的()
(简答题)
简述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限和适用效力。
(简答题)
简述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限和适用效力。
(单选题)
关于国际环境保护条约在我国国内的效力,正确的说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