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公司要编印安全用气宣传手册,向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并要求用户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使用天然气设施和天然气用具,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天然气设施和天然气用具。(2)不得擅自改动天然气管线和私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3)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气化器等设施的专用房内不用气房间内不得有人居住、不得堆放杂物等。(4)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
(5)当发现室内天然气设施或天然气用具异常,天然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在安全地方切断电源,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等,并应及时向燃气供单位报修,严禁在漏气现场打电话报警;
(6)连接燃气用具的胶管要定期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胶管;胶管应安装牵固,不得超长。
(7)应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抢修;
(8)正常情况下,严禁用户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用阀门;
(9)告知抢修电话及相关服务电话。
(10)应向用户宣传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