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某以栗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甲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栗某拒不签收判决书,甲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乙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吴某送达开庭传票,吴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丙法院在审理阚某和时某借款纠纷时,委托时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经赵某同意,丁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送达。
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据此可知,受送达人未寄回送达回证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据此可知,直接送达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另外,该法第89条、第90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是军人或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才由受送达人所在部队或有关单位代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据此可知,证据保全裁定书不能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据此可知,受送达人未寄回送达回证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据此可知,直接送达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另外,该法第89条、第90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是军人或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才由受送达人所在部队或有关单位代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据此可知,证据保全裁定书不能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相似试题
(单选题)
甲被乙打伤后诉至法院,乙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乙时,其当即向送达人丙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乙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
刘某因被张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刘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
某市甲法院受理了中国人王某与外国人夏娃的离婚诉讼,王某委托方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
关于人民法院与人大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单选题)
2013年6月,现代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单选题)
2013年6月,宏达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单选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
王某为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未就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
甲县黄某与乙县胜利公司在丙县签订了苹果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苹果开始腐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黄某退货无果,拟向法院起诉,为了证明苹果的损坏状况,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