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的吊装作业。
(2)脚手架、膺架等设施在施工时,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讯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现场浇铸砼构件,钢板桩、钢管桩施工,搭接设备侵入营业线安全限界的施工。
(4)路堑地段施工时,有可能发生物体坠滑,翻落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经审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控制爆破施工。
(6)新线安装接触网支撑装置、架设承力索、接触线和架空地线,与既有带电设备无电气连接,距带电部分的最小距离小于3米的施工。
(7)临近营业线建造或拆除建筑物等可能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