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设立,是指促成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各种连续性行为的总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出资或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公司的名称、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公司字样;组织机构健全;
(5)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6)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