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资源方面的国际法律体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早期主要是有关船舶在跨界河流航行的规则;
第二,关于对淡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规则多见于针对具体江河湖泊的双边或区域性条约当中;
第三,相关的国际法规则大多是分散和零散的。目前这一领域最重要的多边条约是《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
(简答题)
简述淡水资源方面的国际法律体系特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填空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功能体系有:综合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及其有关法律规定、各种有关环境资源方面的规划和法律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环境资源条约、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资源的法律规定。
(简答题)
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点。
(多选题)
我国线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构成是()
(多选题)
目前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建立的标志有()
(单选题)
在我国的环境资源法效力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单选题)
国际上关于实现和维持核设施安全的法律规范体系是()
(简答题)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主要由哪些方面构成?
(简答题)
国际环境法在陆地生物资源养护方面的规定?
(多选题)
在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方面,我国颁布的法律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