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急阶段分为不明阶段、告警阶段、遇险阶段。
(2)不明阶段指:
A、收到人员失踪的报告,或船舶或其它航行器未能如期抵达时;
B、人员、船舶或其它航行器未作出预期的船位或安全报告时。
(3)告警阶段指:
A、继不明阶段之后与人员、船舶或其它航行器建立联络的尝试失败,并且向其它有关方面的查询不成功时;
B、收到的信息表明船舶或其它航行器的运行效率受到损害但尚未达到可能处于遇险状况的程度时。
(4)遇险阶段指:
A、收到人员、船舶或其它航行器处于危险状况并需要立即援助的确切信息时;
B、继告警阶段后与人员、船舶或其它航行器建立联络的进一步尝试失败和进行更广泛查询不成功表明有遇险情况的可能性时;
C、收到的信息表明船舶或其它航行器的运行效率受到损害并达到可能处于遇险状况的程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