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社会主义国民收入是由生产部门创造出来的,因此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与生产领域有直接联系的经济单位和社会成员中进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主体,因此,我国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主要是在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生产企业内部进行的。
(2)社会主义国有制企业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
①以税金或利润形式按规定上缴国家,作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使用;
②以企业基金形式留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生产、举办集体福利事业和奖励先进职工;
③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的职工,由职工个人支配和使用。
(3)社会主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四部分:
①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
②以合作事业基金形式上缴集资单位或主管部门;
③以企业基金形式留给企业;
④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
(4)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由于普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所以,承包农民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
①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
②以公积金、公益金形式作为集体提留;
③以个人收入形式留归农民。
(5)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三个部分,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三种基本的原始收入。
(简答题)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如何进行初次分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的国民收入怎样进行初次分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