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工作量的现实意义:教师工作需要计算工作量,规定教师工作量是组织教师劳动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实施教师工作量制度。它有利于加强教师管理,有利于提高师资队伍的质量,有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高教师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规定教师工作量应该遵循以下几个主要原则:
①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原则。
②学校以教学工作为主的原则。
③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依据的原则。
总之,规定教师工作量对教师行为具有导向作用,科学全面的工作量有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但教师工作量包含质和量两个方面。如果教师工作量规定的不科学、不全面,也会挫伤教师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