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1)郡县制大夫均由诸侯国君直接任免,任用和罢免官吏的标准是视功过大小,不论其社会地位的高低,因而打破了等级世袭制。郡守县大夫对管辖内的人民实行管理,负责征收向中央上交的赋税。(2)郡守县的大夫不享有世袭的封邑,按职务领取俸禄,为中央尽守土之责,这是对世卿世录制的否定。(3)郡县长官虽有独立处理军、政、财事物的大权,但要接受中央统一指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郡县制的形成:春秋时期已有县、郡的设置,具有边防重镇的作用。楚庄王灭掉陈国,将其改建为县,是为设县之始。春秋后期,县制开始逐渐推行于内地。战国时期,县的设置已较广泛,郡的设置要较县晚。至战国末年,各国郡县的设立已很普遍。秦统一后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汉继秦制,比秦更为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