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主要是通过艺术与自然,艺术与科学,艺术与手工艺的比较,作出自己对艺术及其本质特征的回答。
(一)艺术不同于自然。自然活动与人的理性无关,而艺术则是人通过主体活动创造的成品,是人的有意图的以理性为基础的创造物。
(二)艺术不同于科学。科学是知识,艺术是人类的技巧;科学是无所谓美丑的,而艺术则是以追求美为重要目的的。
(三)艺术不同于手工艺。手工艺是雇佣性劳动,不是出于自由意愿,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毫无快乐可言,而艺术创作想自由的游戏,创造者在艺术创作过程中是己快的。
(四)此外,康德还将快适艺术与美的艺术进行了比较。康德所说的快适艺术,是指单纯以享乐为目的的艺术,这类艺术只为了欢娱消遣,只是为了叫人忘怀于时间的流逝。与此相反,美的艺术,则是一种意境,它不是单纯为了追求官能感觉的快乐,而是拿反思者的判断力作为准则的。
康德还谈到,艺术活动中实际上也存在着某些强制因素,如诗艺里的语法规则、形式韵律等,但康德认为,它在形式上的合目的性,使它好象只是一自然的产物。总之,在康德看来,艺术是合目的性的主体自由创造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