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对用户征收电费逾期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收取的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八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违约金。收取的标准是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3‰加收。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对用户征收电费逾期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收取的标准是多少?
(简答题)
对逾期未交付电费的用户收取违约金有哪些规定?为什么要收取违约金?
(简答题)
对逾期未交付电费的用户收取违约金有哪些规定?为什么要收取违约金?
(单选题)
电费违约金是逾期交付电费的用户对供电企业所增付利息的部分()。
(判断题)
某居民用电户本月电费为100元,交费时逾期5日,该用户应交纳的电费违约金为100(1/1000)5=0.5元。
(单选题)
逾期不交或未交清电费,即为拖欠电费。对拖欠电费的客户,要严格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计收电费违约金。对逾期超过(),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电或限电。
(填空题)
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加收违约金。
(简答题)
被中止供电的窃电用户在补交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后,供电企业应在什么时间内恢复供电?
(单选题)
《供电营业规则》中指出: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3%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计算超过()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