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阶级性;是国家的阶级性在政府基本特性方面的体现。
2.公共性;政府也是公共权力机关,必须以形式上的中立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的面貌出现,它属于“公共部门”,它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
3.权威性;是一种公共权威。
4.有机组织性;各政府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有机联系的整体系统,共同运行和协调发生作用,以保证统治阶级意志的完整统一的贯彻实行。
5.特定的职能规定性;政府执行着国家的对内和对外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基本职能,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各不贩国家的政府的职能在其范围、内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都有其特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