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5年11月1日支付15200元,购买B上市公司认沽权证(包含交易手续费200元),此权证持有人可于20×6年11月1日以每股60元的价格卖出B公司股票2000股,A公司并未指定此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20×5年11月1日B公司的股票价格为60元(即认沽权证内含价值为0)。20×5年12月31日,该权证公允价值25000元。要求:请做出A公司20×5年11月1日和12月31日对此权证的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权证15000
投资收益200
贷:银行存款15200
20×5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权证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A企业于2010年3月20日,以1000万元的价格购进B企业06年1月1日发行的面值为900万元的5年期分期付息公司债券。其中买价中含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支付的利息4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为5万元。企业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则该企业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简答题)
A公司于20×5年1月1日支付银行存款1925340元(含A公司支付的手续费2740元),在交易所购买了20000张B公司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当时市价96.13元),该公司债每张票面金额100元,票面利率为年息4%,实际利率为4.86%,B公司于每年年底支付利息。假设A公司有意图且有能力持有该公司债至到期日,并将该公司债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日投资,该公司债20×5年年底市价为1920000元(期末市场报价96元)。要求:请做出A公司20×5年对该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简答题)
A公司于20×5年7月1日购买B公司股票100000股,每股市价为32元,手续费4560元。A公司在20×5年12月31日仍持有该股票,此时,市价为每股35元。A公司于20×6年2月1日以每股34元卖出B公司股票60000股,手续费及印花税共计8415元。假设A公司将所购B公司股票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要求: (1)编制A公司20×5年7月1日购买B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 (2)编制A公司20×5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 (3)编制A公司20×6年2月1日卖出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简答题)
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发明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40万元,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付160万元。同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许可方式将该项专利授权丙公司使用,期限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笔40万元转让款后,即与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了转让登记,专利公报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2011年1月5日,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向丁银行贷款200万元。2011年1月10日,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经丁银行同意,与戊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许可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相关设备。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万元贷款到期不还,乙公司又无其他财产用来支付欠款,故无法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经查,乙公司虽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庚公司一直未予理会,乙公司也未提起诉讼。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发明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40万元,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付160万元。同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许可方式将该项专利授权丙公司使用,期限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笔40万元转让款后,即与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了转让登记,专利公报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2011年1月5日,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向丁银行贷款200万元。2011年1月10日,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经丁银行同意,与戊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许可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相关设备。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万元贷款到期不还,乙公司又无其他财产用来支付欠款,故无法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经查,乙公司虽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庚公司一直未予理会,乙公司也未提起诉讼。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发明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40万元,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付160万元。同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许可方式将该项专利授权丙公司使用,期限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笔40万元转让款后,即与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了转让登记,专利公报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2011年1月5日,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向丁银行贷款200万元。2011年1月10日,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经丁银行同意,与戊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许可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相关设备。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万元贷款到期不还,乙公司又无其他财产用来支付欠款,故无法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经查,乙公司虽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庚公司一直未予理会,乙公司也未提起诉讼。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甲公司属于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3~20×6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1)20×3年12月10日,甲公司购入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160万元,增值税额为197.2万元;发生保险费12.5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2)20×3年12月11日,甲公司以自营方式安装该生产线,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11万元,发生安装工人工资5.7万元,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3年12月31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13.2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4)20×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其可收回金额为807.56万元。(5)20×5年1月1日,该生产线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2.56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6)20×5年6月30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该生产线进行改良,该生产线停止使用,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价款132.14万元,其中含增值税10万元。(7)20×5年8月20日,改良工程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10.2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简答题)
甲公司属于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3~20×6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1)20×3年12月10日,甲公司购入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160万元,增值税额为197.2万元;发生保险费12.5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2)20×3年12月11日,甲公司以自营方式安装该生产线,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11万元,发生安装工人工资5.7万元,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3年12月31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13.2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4)20×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其可收回金额为807.56万元。(5)20×5年1月1日,该生产线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2.56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6)20×5年6月30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该生产线进行改良,该生产线停止使用,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价款132.14万元,其中含增值税10万元。(7)20×5年8月20日,改良工程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10.2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简答题)
甲公司属于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3~20×6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1)20×3年12月10日,甲公司购入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160万元,增值税额为197.2万元;发生保险费12.5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2)20×3年12月11日,甲公司以自营方式安装该生产线,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11万元,发生安装工人工资5.7万元,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3年12月31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13.2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4)20×4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其可收回金额为807.56万元。(5)20×5年1月1日,该生产线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2.56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6)20×5年6月30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该生产线进行改良,该生产线停止使用,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价款132.14万元,其中含增值税10万元。(7)20×5年8月20日,改良工程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10.2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