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甲方(某建筑公司)向乙方(某电机厂)订购了一台DQ-235型电机,双方约定:由乙方代办托运,交某铁路分局承运,运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待甲方收到电机支付货款时一并结清。乙方按合同约定将电机交某铁路分局承运,但一直未付运费。后甲方又将一批空调交某铁路分局承运。在甲方运输车队去取该批货物时,某铁路分局扣住不给,要甲方付清运费再运走。押运员向某铁路分局管理员出示了运费付讫的单据,管理员说:“不是这笔钱,上次托运电机,货已经拿走好几个月了,运费到现在还未付清,我们要行使留置权。”在本案中,某铁路分局能否行使留置权?
正确答案
(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留置的财产必须与债权人的债权有牵连关系;
(3)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
(4)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本案中,留置的财产——空调与所欠的电机运费之间没有牵连关系,因此某铁路分局不能对空调行使留置权。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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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背景材料】甲方(某建筑公司)向乙方(某电机厂)订购了一台DQ-235型电机,双方约定:由乙方代办托运,交某铁路分局承运,运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待甲方收到电机支付货款时一并结清。乙方按合同约定将电机交某铁路分局承运,但一直未付运费。后甲方又将一批空调交某铁路分局承运。在甲方运输车队去取该批货物时,某铁路分局扣住不给,要甲方付清运费再运走。押运员向某铁路分局管理员出示了运费付讫的单据,管理员说:“不是这笔钱,上次托运电机,货已经拿走好几个月了,运费到现在还未付清,我们要行使留置权。”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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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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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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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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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背景材料】甲方(建筑公司)和乙方(某汽车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由乙方在7月底将一部卡车交付给甲方,价款5.6万元,甲方交付定金1万元,交车后半个月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如果乙方晚交车,每天扣除车款150元,同样如果甲方晚交款,则每天应多交1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8000元。 合同订立后,工厂未能在7月底交付卡车。8月1日,乙方送卡车途中因遇路滑车翻倒受损返回工厂进行了修理,于8月10日交付给甲方。1个月后,甲方开车发现卡车有毛病,经检查发现发动机经过大修,甲方要求退还卡车,并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8000元违约金,并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乙方则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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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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