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由中方主要合营者按《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下列文件:
(一)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的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合营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及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合营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
(六)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
(七)广告管理制度;
(八)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初审意见。
(简答题)
申请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由中方主要合营者报送哪些文件?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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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应当按照哪些程序办理?
(简答题)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对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所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特殊规定?
(多选题)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单选题)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投资比例不低于()。
(多选题)
下列中()可以与外国合营者共同举办中外合营企业。
(判断题)
中外合营企业外国合营者可以将分得的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
(多选题)
下列关于中外合营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说法正确的是()
(判断题)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可由合营各方在合营合同中自行约定。
(单选题)
中外合营企业各方以()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