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
(1)必须遵循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
(2)必须建立在技术可行的基础上,同时综合考虑政治、国防、生态环境、劳动就业等方面的要求;
(3)多方案比选时,必须满足可比性原则;
(4)必须采用行业或部门颁布的评价参数。
步骤:
(1)汇集整理基础数据;
(2)编制财务报表;
(3)计算评价指标;
(4)进行财务分析。
特点:
(1)以项目为分析系统;
(2)以项目实际可能发生的财务收支作为项目的效益和费用;
(3)以项目盈利最大为目标。
作用:
(1)使投资主体了解项目能够给其带来的微观效益的大小;
(2)使投资主体了解项目在整个寿命期内先进的流动情况,有利于企业的资金规划;
(3)与投资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比较,是国家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参考;
(4)预测、论证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外汇平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