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以诗为词,尽显豪放本色。苏轼的以诗为词,首先指的是词所反映的生活内容的扩大,打破了词不能描写广阔题材的限制,由比较狭窄的花间酒下的男欢女爱,扩大到文人士大夫的雅思理趣等方面。其次是将诗词视为文学体式上的殊途同归,有意识地以诗的意境、创作方法入词。这种因题材和创作理念改革而带来的写作风格上的变化,必然将词体由原先的“软性文学”解放出来,引向旷达豪放的一面。
⑵以词还词,不失秀美风流。苏轼一面革新词体,一面又维护与保持词的特点,完其本色。故其词作不仅横放杰出,也尽有许多极清空幽秀的作品。在苏轼的词中,豪放与婉约两种风格并不相互排斥,而是“刚健含婀娜”。因而他的词不能以豪放囊括,也不能以婉约标称,而是豪爽旷放者有之,婉约蕴藉者有之,清秀淡逸者有之,古雅峭拔者有之,清丽圆转者有之,奇艳绝丽者有之,风格是多样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