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张某的儿子2000年去学驾驶,家中贫寒,因而向李某借款3000元,借期1年。到2001年8月李某提醒张某要准备还债,经过学习《合同法》后,李某有了如下想法,其中不正确的是()
A借款时依照法律规定是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当时双方约定口头合同实际上是不合法的
B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才生效,因而当时即使已经与张某约定好,但是如果不交付借款,张某也不能主张违约责任,请求我支付借款的
C因为我们没有约定利息,张某还款时就按得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
D既然允许借款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内容,那么下次再贷款给他人时就可以随便约定利息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张某是否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简答题)
赵保瑞有两子,1996年3月2日,赵保瑞与儿子赵港祺订立了遗赠抚养协议,双方约定,由赵港祺承担赵保瑞的生死养葬义务,赵保瑞则将其遗产全部赠与赵港祺。但不久,赵保瑞和赵港祺发生矛盾,便搬回自己家中。1996年7月17日赵保瑞由于同村村民王一名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也作出了同样的约定。王一名按照协议约定一直照顾赵保瑞直到其死亡,丧葬费用也是由其承担的。问:
(简答题)
赵保瑞有两子,1996年3月2日,赵保瑞与儿子赵港祺订立了遗赠抚养协议,双方约定,由赵港祺承担赵保瑞的生死养葬义务,赵保瑞则将其遗产全部赠与赵港祺。但不久,赵保瑞和赵港祺发生矛盾,便搬回自己家中。1996年7月17日赵保瑞由于同村村民王一名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也作出了同样的约定。王一名按照协议约定一直照顾赵保瑞直到其死亡,丧葬费用也是由其承担的。问:
(简答题)
赵保瑞有两子,1996年3月2日,赵保瑞与儿子赵港祺订立了遗赠抚养协议,双方约定,由赵港祺承担赵保瑞的生死养葬义务,赵保瑞则将其遗产全部赠与赵港祺。但不久,赵保瑞和赵港祺发生矛盾,便搬回自己家中。1996年7月17日赵保瑞由于同村村民王一名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也作出了同样的约定。王一名按照协议约定一直照顾赵保瑞直到其死亡,丧葬费用也是由其承担的。问:
(简答题)
赵保瑞有两子,1996年3月2日,赵保瑞与儿子赵港祺订立了遗赠抚养协议,双方约定,由赵港祺承担赵保瑞的生死养葬义务,赵保瑞则将其遗产全部赠与赵港祺。但不久,赵保瑞和赵港祺发生矛盾,便搬回自己家中。1996年7月17日赵保瑞由于同村村民王一名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也作出了同样的约定。王一名按照协议约定一直照顾赵保瑞直到其死亡,丧葬费用也是由其承担的。问:
(简答题)
赵保瑞有两子,1996年3月2日,赵保瑞与儿子赵港祺订立了遗赠抚养协议,双方约定,由赵港祺承担赵保瑞的生死养葬义务,赵保瑞则将其遗产全部赠与赵港祺。但不久,赵保瑞和赵港祺发生矛盾,便搬回自己家中。1996年7月17日赵保瑞由于同村村民王一名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也作出了同样的约定。王一名按照协议约定一直照顾赵保瑞直到其死亡,丧葬费用也是由其承担的。问:赵保瑞和王一名之间的遗赠抚养协议何时生效?
(简答题)
张某(1966年5月生)与王某(1967年1月生)是同村村民,1989年2月二人确立恋爱关系,第二年10月1日举行婚礼并宴请亲朋好友,但未履行结婚登记。之后王某与张某便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王某于1992年生育一女孩。至1999年,张某和王某共同盖了5间瓦房,并置备了手扶拖拉机一辆及一些家用电器。 张某和王某共同生活初期感情很好,张某在外跑运输,王某则在家里种植家里的农田,二人家中生活条件比同村多数村民要好。1999年,张某在县城找到一份专为某公司运输货物的稳定的工作,经与王某商量,张某在县城租了—套房子准备长期干下去。2000年春,张某在城里认识了个体户刘某,两人逐渐产生感情,自2000年底起,张某和刘某开始同居生活,刘某于2001年IO月生下一子,周围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 2001年春节期间,王某听同村在县城工作的人提起张某和刘某的事,后到县城去调查发现确有其事,于是非常气愤,遂于2001年3月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张某与刘某的重婚罪并要求与张某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王某还表示女儿由自己抚养,张某应每月给付女儿200元抚育费。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
张某(1966年5月生)与王某(1967年1月生)是同村村民,1989年2月二人确立恋爱关系,第二年10月1日举行婚礼并宴请亲朋好友,但未履行结婚登记。之后王某与张某便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王某于1992年生育一女孩。至1999年,张某和王某共同盖了5间瓦房,并置备了手扶拖拉机一辆及一些家用电器。 张某和王某共同生活初期感情很好,张某在外跑运输,王某则在家里种植家里的农田,二人家中生活条件比同村多数村民要好。1999年,张某在县城找到一份专为某公司运输货物的稳定的工作,经与王某商量,张某在县城租了—套房子准备长期干下去。2000年春,张某在城里认识了个体户刘某,两人逐渐产生感情,自2000年底起,张某和刘某开始同居生活,刘某于2001年IO月生下一子,周围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 2001年春节期间,王某听同村在县城工作的人提起张某和刘某的事,后到县城去调查发现确有其事,于是非常气愤,遂于2001年3月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张某与刘某的重婚罪并要求与张某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王某还表示女儿由自己抚养,张某应每月给付女儿200元抚育费。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
张某(1966年5月生)与王某(1967年1月生)是同村村民,1989年2月二人确立恋爱关系,第二年10月1日举行婚礼并宴请亲朋好友,但未履行结婚登记。之后王某与张某便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王某于1992年生育一女孩。至1999年,张某和王某共同盖了5间瓦房,并置备了手扶拖拉机一辆及一些家用电器。 张某和王某共同生活初期感情很好,张某在外跑运输,王某则在家里种植家里的农田,二人家中生活条件比同村多数村民要好。1999年,张某在县城找到一份专为某公司运输货物的稳定的工作,经与王某商量,张某在县城租了—套房子准备长期干下去。2000年春,张某在城里认识了个体户刘某,两人逐渐产生感情,自2000年底起,张某和刘某开始同居生活,刘某于2001年IO月生下一子,周围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 2001年春节期间,王某听同村在县城工作的人提起张某和刘某的事,后到县城去调查发现确有其事,于是非常气愤,遂于2001年3月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张某与刘某的重婚罪并要求与张某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王某还表示女儿由自己抚养,张某应每月给付女儿200元抚育费。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