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甲、乙、丙系三兄妹。2010年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由甲居住。2011年1月,甲持房屋产权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将房屋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2011年9月,甲将该房屋卖给丁,丁付给甲房款60万元。丁取得该房屋产权证。2012年3月,乙、丙知道此事后,即向丁提出异议,认为房屋归甲、乙、丙三人共有,甲无权卖出房屋,要求收回房屋。经查,丁并不知道该房为甲、乙、丙三人所有。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2.甲将房屋卖给丁的行为有效吗? 3.丁在本案中有无过错?为什么? 4.该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2.甲将房屋卖给丁的行为无效。因为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只能依法处分其占有的份额,无权处分他人的财产。甲在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共有房屋登记为已有,又进而将房屋进行转让,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乙、丙事后又对甲的处分行为提出异议。因此甲的行为是无效行为。甲取得共有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的行为无效,依据无效取得行为进行房屋的转让亦是无效的。
3.丁在本案中无过错。因为甲持有房屋产权证书,丁没有义务知晓该权利证书的取得是否是合法的;丁购买房屋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丁为购买房屋支付对价,符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民事合同原则。
4.由于丁在本案中无过错,因而应当对丁的利益进行保护。房屋归丁所有,甲、乙、丙三人对卖房所得共有财产60万元进行遗产分割。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甲、乙、丙系三兄妹。2006年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由甲居住。2007年1月,甲持房屋产权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将房屋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2007年9月,甲将该房屋卖给丁,丁付给甲房款60万元。丁取得该房屋产权证。2008年,乙、丙知道此事后,即向丁提出异议,认为房屋归甲、乙、丙三人共有,甲无权卖出房屋,要求收回房屋。经查,丁并不知道该房为甲、乙、丙三人所有。问题:
(简答题)
甲、乙、丙系三兄妹。2006年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由甲居住。2007年1月,甲持房屋产权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将房屋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2007年9月,甲将该房屋卖给丁,丁付给甲房款60万元。丁取得该房屋产权证。2008年,乙、丙知道此事后,即向丁提出异议,认为房屋归甲、乙、丙三人共有,甲无权卖出房屋,要求收回房屋。经查,丁并不知道该房为甲、乙、丙三人所有。问题:
(单选题)
2010年2月,甲的父母在购买住房时,将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为甲,并办理了房产证。2011年6月,甲做生意急需大笔资金,便瞒着父母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甲的父母知情后,与乙就房屋产权归属发生争执。甲的父母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甲父母对诉争房屋无所有权。法院的判决体现了物权法上的()原则。
(单选题)
甲公司2011年1月10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并确认收入实现,2011年2月20日,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将上述商品退货。甲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1年3月31日。甲公司对此项退货业务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简答题)
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发明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40万元,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付160万元。同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许可方式将该项专利授权丙公司使用,期限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笔40万元转让款后,即与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了转让登记,专利公报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2011年1月5日,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向丁银行贷款200万元。2011年1月10日,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经丁银行同意,与戊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许可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相关设备。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万元贷款到期不还,乙公司又无其他财产用来支付欠款,故无法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经查,乙公司虽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庚公司一直未予理会,乙公司也未提起诉讼。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发明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40万元,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付160万元。同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许可方式将该项专利授权丙公司使用,期限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笔40万元转让款后,即与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了转让登记,专利公报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2011年1月5日,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向丁银行贷款200万元。2011年1月10日,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经丁银行同意,与戊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许可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相关设备。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万元贷款到期不还,乙公司又无其他财产用来支付欠款,故无法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经查,乙公司虽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庚公司一直未予理会,乙公司也未提起诉讼。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发明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40万元,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付160万元。同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许可方式将该项专利授权丙公司使用,期限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笔40万元转让款后,即与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了转让登记,专利公报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2011年1月5日,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向丁银行贷款200万元。2011年1月10日,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经丁银行同意,与戊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许可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相关设备。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万元贷款到期不还,乙公司又无其他财产用来支付欠款,故无法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经查,乙公司虽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庚公司一直未予理会,乙公司也未提起诉讼。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单选题)
甲公司出卖一批钢材给乙公司,合同订立的日期是2010年3月1日,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材的所有权在乙公司付清货款时才转移。乙公司在2010年4月5日支付了第一笔货款,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4月10日将钢材运到乙公司,乙公司检验并接受了钢材,5月10日付清余款。该钢材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