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担保物权的性质为他物权。担保物权不同于债权,它具有对世性、法定性、支配性、排他性、特定性、绝对性、公示性等特征,具有支配力、优先力和妨害排除力等效力,而且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因而担保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第二,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性,为价值权。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以标的物的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原则上它追求的不是物的使用价值,而是物的交换价值,因而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性或变价性,是一种价值权。
第三,从担保物权的担保性来看,它是一种担保权。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立,因而担保物权具有担保性,是一种担保权。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