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指数,又称物价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商品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动态相对数。价格指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指数大于100表示计算期物价比基期上升;指数小于100表示计算期物价比基期下降。价格指数根据选择的对比期固定与否,可分为定基比价格指数和环比价格指数。定基比价格指数是指以某一固定基期来计算的指数,其目的是以某一有政治和经济意义的较为稳定的时期为基点,统观物价变动的方向、幅度、趋势和规律。环比价格指数是以报告期的前期为基期计算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在前期基础上的变化方向和变化幅度。医疗服务价格指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药品价格指数:包括中药和西药的价格指数,国产药品和进口药品的价格指数、基本用药和新药价格指数等。
(2)医用商品价格指数:包括医药卫生材料类、小型医疗器械类、被服器具类、文具印刷图书类、维修材料类、杂项消耗类、能源消耗及公用事业类、商品性劳务类等项的价格指数。
(3)专业服务价格指数:包括医务人员劳务费用价格指数、人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价格指数、病种费用价格指数、检查和治疗项目费用价格指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