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行政伦理监督体系是指由来自行政机关之外的监督主体所构成的监督力量的集合体.
为保证行政人员行政行为符合一定的伦理原则及道德规范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主要包括权力监督,政党监督,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舆论监督等.
(1)权力监督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我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监督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行政机关行使监督权.具体到行政伦理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行使工作计划审查权,行使罢免权,行使质询权,行使视察,检查权。
(2)政党监督,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主要是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行政人员中的党员的行为实施组织方面的监督和制约.其监督方式主要有:日常监督,专门监督和信访监督。
(3)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舆论监督.社会及舆论监督主要有以下几种:直接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询问,要求,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伦理道德失范行为,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揭露问题,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