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法院、地方各级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构成。
地方各级法院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
目前主要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等。军事法院设三级:基层军事法院,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海事法院分别设在广州、上海、武汉、青岛、天津、大连等口岸城市。铁路运输法院分设两级,即在各个铁路管理局中设立的中级铁路运输法院和在铁路管理分局设立的基层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主要包括基层森林法院(林区人民法庭)森林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内设的林业审判庭)、高级法院内设的林业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