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氏族志》的编撰:
1)唐朝初期,士族地主大致以地域分为几个势力集团:江南士族、北方士族、山东士族、关中士族,又有鲜卑士族,都各具风尚特点,势力也有强弱,但没有统一的等第标准。当时,江南、北方士族势力衰微,以崔、卢、李、郑为首的山东士族仍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李唐起自关中,所以关中士族在唐政权中势力最强,成为左右当时政局的力量。
2)唐太宗想培植以李唐宗室和大臣为主体的新士族集团,以便求得李唐王朝的长治久安。为了突出皇权地位,唐太宗命令高士廉等人修撰《氏族志》。他们收集全国士族家谱,考正世系,加以辨别排比,定为上上至下下共九等。《氏族志》修成,山东士族崔民干被列为第一等(上之上)。唐太宗看了大不以为然,要求对该书重新刊定,并指明:不须论数世以前,只凭现今官爵高低定等级。奉旨改定后的《氏族志》,把皇族列为一等,外戚列为第二等(上之中),崔民干被降为第三等(上之下)向全国颁布。
3)通过这次修撰《氏族志》,唐朝很多不是士族出身的功臣获得了士族地位,而没落的门阀士族受到了进一步的压抑。自南朝灭亡后,便受北方士族轻视的江南士族,被《氏族志》正式列为士族,恢复了声望。按照唐朝新情况重新排列的全国氏族等级,取代了分裂时期的小国士族等级,造成了一个以李唐宗室为首,以外戚、功臣和关中士族为重要辅佐,以山东和江南士族为次等辅佐的新统治集团,这有利于加强皇权,巩固唐朝廷在全国的统治。
(2)《姓氏录》的编撰:
武则天首先以高宗的名义下令把太宗时修订的《氏族志》改编为《姓氏录》。在修订《氏族志》时,虽然规定“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但是修订的人士族观念很强。尽管都是贵族,他们总要考一考他是否是士族,象武则天家就不叙其本望,而在《氏族志》中所包括的293个姓,1651家中,却有不少官职很低的旧士族,但却没有武士彟的地位。武则天对此很不满意。武则天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世和打击李唐关陇军事贵族集团的势力,经许敬宗、李义府建议,于显庆四年(659),在武则天的主使下,高宗下令重修《氏族志》,改称《姓氏录》。“以后族为第一等,其余悉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仕唐“得五品官者,皆升士品,于是兵卒以军功致五品者,尽入书限”。这样以来,《姓氏录》完全以唐代的官品为标准,以五品作为一条界线。凡是五品以上的,不管是否士族都写进去,共有二百四十五姓,二百八十七家,这样就把大批的地方望族都取消了。五品以上的官尽管有很多当时认为是浊流官,也都列了进去。这样一来,就直接打击了地方豪姓的政治势力和完全打破了门阀和庶族的界限,笼络了以军功取得高品官的普通地主,因而取得了这批人的拥护。《姓氏录》实质上代表了普通地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