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本题共计 1 个问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期租租约。租约约定“ArrivalAntwerp(驶抵安特卫普)交船”。当船方驶抵安特卫普港外时,天气突变,该船根本无法驶入港口靠泊码头,由此延滞数日。承租人认为,该港的惯例是越过河道上的某条界限才算抵达安特卫普港,所以该船未能抵达交船地点,主张船东应负赔偿责任。船东则认为,该租约是期租合约,而非对抵达船舶有严格解释要求的程租合约,两者不可混淆,船东无需赔偿。
简答题
第 1 题
针对上述案情,船东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期租合约中规定的“交船地点”和程租合约规定的船舶“抵达地点”是不同的。因为期租中,交船地点只是指定船东应在什么地方把船交到租船人手中以供使用而程租中抵达地点是作为开始计算装卸时间的临界点的。并且在期租中,所有领航员、代理人等均是由承租人负责的。因此,为了公平,一般的期租船只要进入指定港口的港区之内,即算是抵达了交船地点。换言之,期租中的交船地点比程租中的交船地点要求比较低。因此,本案中,船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租约。租约约定,皮革是除外货物。但是在前几个航次中,船长都让承租人装运皮革,而船东没有提出抗议。直到最后一次运输时,船东事先明确拒绝承租人装运皮革,承租人以船东已经弃权提出反驳,认为自己可以继续装运皮革。
(简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租约。租约约定,皮革是除外货物。但是在前几个航次中,船长都让承租人装运皮革,而船东没有提出抗议。直到最后一次运输时,船东事先明确拒绝承租人装运皮革,承租人以船东已经弃权提出反驳,认为自己可以继续装运皮革。
(简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租船合同。租约中规定,租期为6个月。后承租人超过租期3天还船。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
(简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租船合同。租约中规定,租期为6个月。后承租人超过租期3天还船。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
(简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租船合同。租约中规定,租期为6个月。后承租人超过租期3天还船。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
(简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租船合同。租约中规定,租期为6个月。后承租人超过租期3天还船。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
(简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租船合同。租约中规定,租期为6个月。后承租人超过租期3天还船。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
(简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TCT租约。该租约约定,船舶从美国某港口运输粮食到中国某港口,每天租金1.3万美元,但在当时市场上的这种船舶,特别在远东地区,日租只有6000到7000美元。船舶到达中国港口准备卸货时,因为担心散粮中含有TCKFungus病毒,当局拒绝了卸货。几经交涉货物才卸下,但是却造成了4个月的船期延误。此时,承租人自认违约并主张此时此地市场租金来支付超期还船后的租金,而船东则坚持应依原租约约定的租金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