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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本题共计 3 个问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政木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准可范围内,置备武装。
8.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权利法案》
材料二
第一章天皇
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望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并依此宪法之条规行使之。天皇在帝国议会协赞下,行使立法权;裁可法律,命令公布与执行。召集帝国议会,命其开会、闭会、停会,及解散众议院;统帅海陆军。宣战、讲和及缔结各种条约。
第二章臣民权利义务
日本臣民适合法律命令所规定之资格者,均得被任为文武官及就其他公务。
(臣民有服兵役、纳税义务,在法律范围内有居住、转移自由,不受逮捕、监禁、审问、处罚,不得侵入或搜索其住所,不能侵害其书信之秘密,不能侵害其所有权,于不妨碍安宁秩序及不违背其为臣民之义务限度内,有信教之自由。)
第三章帝国议会
帝国议会由贵族院众议院两院组成。贵族原由皇族、华族及敕任之议员组成。众议院以选举法所规定,由公选之议员组成。一切法律,须经帝国议会之协赞,两议院均非有其总议员三分之一以上之出席,不得开议及决议.两议院之议事,以过半数决定之;赞成或反对相等时,由议长决定。
第四章国务大臣及枢密顾问
国务各大臣辅弼天皇以任其责,凡法律敕令及其有关国务之诏敕,须国务大巨之副署,枢密顾问,以枢密院官制所规定,应天皇之咨询,审议重要国务。
——l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请回答:

简答题
1

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英日近代形成的政治体制及其相同点。

正确答案

君主立宪制;英王和天皇都是国家元首,世袭,终身制;都给臣民以权利和自由;实质都是资产阶级专政。

答案解析

简答题
2

根据材料指出英日近代形成的政治体制的各自特点。

正确答案

A立宪形式:英国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民主政体;日本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具有浓厚的专制色彩。
B君主地位:英王统而不治;天皇掌握统治大权。
C议会地位:英国议会掌握立法、司法、税收大权,监督行政等权力,是国家权力中心;日本议会协赞立法、最后交天皇裁决。
D内阁地位: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执掌行政权,对议会负责;日本内阁由天皇任命,对天皇负责。

答案解析

简答题
3

分析英日同样政体下不同特点的成因。

正确答案

原因:一是两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程度和阶级力量对比不同,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高于日本,日本领导改革的是具有特权的西南大名而不是资产阶级;二是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方式不同,英国自下而上的革命,对旧制度改革较彻底,日本是自上而下的改良,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即保留了上层社会的特权。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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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二 国会授权罗斯福进行大规模的干预及调节……,但在罗斯福新政的前期,最高法院与行政间则展开激烈的争吵。法官们……先后宣布新政的几个主要法令违宪,予以废止。 ——据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等改编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美国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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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可通过法律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众议院有权对犯有“背叛、行贿、受贿或犯有其他重大罪行和恶行”的总统、副总统提出弹劾。 材料二:“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众议院议员任期4年,参议院议员由地方参议会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间接选出,任期7年。每3年改选其中的1∕3……”。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税,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得结束。” 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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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制度是世界文明史上的重要内容,是近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建立和巩固的基本依据,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权利法案》 材料二 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示意图 材料三 宪法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材料四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回答: 分析和比较材料一和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英国和德国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具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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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等的否决,可通过法律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众议院有权对犯有”背叛、行贿、受贿或犯有其他重大罪行和恶行”的总统、副总统等提出弹劾…… 材料二:“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方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三: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1789年到1875年的近90年内,法国平均每7年更换一次宪法。这样频繁更换宪法实属罕见……但是,它们大都受革命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反映和巩固革命的光辉成果……很多宪法还将《宣言》作为序言,或者确认《宣言》的基本内容。 ——北京大学出版社《外国法制史》 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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