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液量的计算:根据二度、三度烧伤面积来计算补液量。烧伤后第一个24小时内,成人每千克体重每1%烧伤面积补胶体(血浆)和电解质(平衡盐液)液量共为1.5mL;儿童为1.8mL;婴儿则为2mL。还要补给每日所需的水分(5%葡萄糖溶液),成人为2000~3000mL(儿童按每千克体重60~80mL,婴儿每千克体重100mL计算)。
(2)补液速度:①伤后第一个8小时应补给计算量的1/2,以后16小时内补足其余的1/2量。②烧伤后第二个24小时的补液量,应为第一个24小时实际补入量的1/2,水分与第一个24小时相同。③第三日起静脉补液可以酌情减少或口服,以维持体液平衡。
(简答题)
简述对防治烧伤早期低血容量休克的补液方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烧伤早期低血容量休克的补液方法。
(简答题)
简述烧伤早期低血容量性休克的补液方法。
(判断题)
电烧伤病人的补液应按体表烧伤面积计算。
(简答题)
应当怎样正确监护休克病人的补液量?
(单选题)
休克时正确的补液原则是( )
(填空题)
休克分类方法很多,但一般将休克分类为低血容量性休克、感染性休克、()、()和()5类。
(填空题)
体液渗出量与烧伤面积成正比。渗出速度在伤()最快,48h达到高峰,之后渗出速度渐慢。所以,伤后生48h内最易导致低血容量性休克。烧伤48h创面渗液开始回吸收。
(单选题)
低血容量性休克的典型表现不包括()。
(填空题)
重度烧伤病理改变的特点是()和低血容量严重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