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院(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由哪些成员组成?
正确答案
院(系)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辅导员等。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单选题)
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工作日。
(单选题)
如果师生对院(系)公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有异议的并且通过有效方式向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的,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简答题)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简答题)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什么?
(单选题)
如果师生对院(系)公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有异议向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并得到答复之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再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单选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
(简答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特殊困难档的标准是什么?
(简答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一般困难档的标准是什么?
(简答题)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的人数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