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体按照现有乡镇25%的比例撤并乡镇,原则上不再保留乡的建制。
(1)基本原则。坚持市级指导、县级主导,坚持巩固政权、维护稳定,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坚持促进发展、方便群众的四项基本原则。
(2)激励政策。一要提高其城镇化水平,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大力支持发展第三产业,引导企业和农民向重点镇集结。二要强化重点镇功能,依法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建立重点镇财政体系。三要实行财政奖励,每撤并一个乡镇,除省财政奖励25万元外,市财政在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用于撤并乡镇人员安置、体制划转和公共设施建设。四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县区政府所在地的镇(接到办事处)和重点镇可对村组进行整合,集聚建设农村社区,加快农民向新型社区居民转移,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3)工作要求。一是充分考虑县域实际,将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人口总量少、集镇规模小的乡并入交通条件好,地域开阔,适宜发展集镇建设,有利于群众办事,能辐射拉动区域发展的乡镇。二是充分考虑省域交界等特殊区位,从有利于社会稳定、便于开展应急抢险、树立地方经济发展形象的角度出发,尽量使与外省交界地乡镇不撤而得到加强。三是充分考虑撤并乡镇间地理环境的一致性,将一个流域、一个山脉的乡镇并在一起,便于服务群众、实施集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保证市撤并乡镇总比例的条件下,充分考虑前两次乡镇撤并的力度大小和撤并现状,各县撤并比例应有所不同,对原乡镇撤并幅度过大的县,应以乡改镇和加强重点镇建设为主。五是切实做好撤乡并镇后的便民服务工作。
(简答题)
撤乡并镇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