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意愿是指人们关于生育行为的态度和看法,它包括三方面:一是为什么要生育子女;二是生育几个子女为理想子女数;三是生育什么性别的子女。
原因:
1、中国封建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男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个体家庭的经济状况乃至整个家族的兴蓑。妇女主内,处于从属地位,社会地位低下,有的甚至无什么社会地位。由于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巨大的性别偏好,即男性偏好,已经形成了一种定势、一种习惯,而这种习惯性的思维定势若是改变,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在如今农村中仍有不少人,在他们眼中仍觉得“无儿”使自己在他人面前“无脸面”、“愧对列祖列宗”,仍觉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至理名言、金科玉律。这是中国传统的遗留,已经成为一种思想问题,不可能随随便便地用人为的力量来改变,只能用教育感化来使他们渐渐改变,这就要用很长时间。
2、同时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人口的数量加以限制,这种生育选择空间的过于狭窄和传统意义上的“偏男生育意愿”过于强烈相互冲突、相互挤压。
3、加上现代高科技检测设备如B超等出现使人们很早就可以预测婴儿的性别,这些造成了中国当今男女性别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