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自然选择、人工选择。
(1)自然选择:通过自然界的力量对生物进行的选择。
分类:稳定性选择:利于中间类型的选择,选择结果数量性状的平均值不变,变量减小或不变。
定向性选择:利于性状表现型的某极端类型的选择,结果导致群体遗传组成的定向变化。
多向性选择:多向性选择:对一性状的表现型作两个以上方向的选择,属不利于中间类型的选择。
(2)人工选择:是指人们根据需要,按照人为制定的选择标准,有意识地改变生物群体中特定遗传性状表现的活动。其目的是使林木更加有利于人类。
实质:由育种者来决定林木个体参加繁殖的机会,“选优去劣”
作用:系统的人工选择可定向改变群体的基因频率,从而打破群体基因频率的平衡状态。
特点:选择目标满足人们的需要;入选群体的遗传基础变窄;对经济性状的改良时间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