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聘娶婚通行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是指以男家向女家交付一定数量的聘金、聘礼为要件的婚姻,在婚姻关系的形成上,聘娶婚要求严格履行礼制要求的程序。
⑵早在西周时期就创制了“六礼”。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所谓六礼,即:纳采,男家委托媒人求亲;问名,男家遣媒问明女子的生辰;纳吉,卜得吉兆后通知女家;纳征(纳币),男家送交聘礼达成婚约;请期,男家择定婚期;亲迎,迎娶新娘。此后,再经“庙见”,女子便成为男方宗族的正式成员。
⑶聘娶婚以纳征为中心,聘财多寡依双方的身份、地位而定,其实质是变相的买卖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