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04年1月A市环保局接到自来水公司的报警电话,称水厂取水口有大量油污,影响水源水质。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动5个环境监察人员查找污染源,后查出上游6公里S油库在卸油时,码头输油管破裂,导致柴油泄漏。油库输油管已更换。在调查中,油船船主称约12吨柴油泄漏,油库称有2吨柴油泄漏(柴油每吨5000元),但双方均提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S油库是A市柴油公司下属的单位,无法人资格。
A市环保局处罚的对象应是谁?为什么?
正确答案
理由:
①因为在柴油泄露事故中,是S油库码头输油管破裂导致柴油泄露,而不是油船泄露,所以只能处罚S油库。
②由于S油库是单位,而不是自然人,但又无法人资格,因此所发生事故的责任只能由其上级单位A市柴油公司承担。
答案解析
A市环保局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处罚1.2万元是否正确、合理?
正确答案
理由:
①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53条第1款,《实施细则》第43条第1款规定: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按直接损失的20%计算罚款,但最多不得超过20万。A市环保局依据船主称泄漏12吨柴油的直接经济损失20%1.2万元进行处罚证据不充分,S油库一直不承认,容易引起诉讼败诉,但造成了较大水污染事故按S油库承认的直接经济损失2吨柴油泄漏计算,只能处罚2000元,又达不到惩处效果。
②正确的处罚依据是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46条第3款及《实施细则》第39条第2款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油类废水的,可以处5万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罚。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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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企业:A市T建材集团有限公司N县M路00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董事长 行政机关:A市环境保护局B区人民路00号 法定代表人:王五局长 A市T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C水泥厂为了扩大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将机立窑窑径由2.2m改为2.5m,属于技术改造项目,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其环境保护设施未报经环保部门验收的情况下,改造后的主体工程于0000年0月正式投入生产;经其所在地环保部门监测,烟尘排放浓度超过标准15倍。 以上事实,有市环保局0000年0月0日的环境执法调查笔录、N县环境监测站0000年0月0日对C水泥厂废气排放的监测报告。试分析: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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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简答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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