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检材和样本笔迹的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鉴定过程的第一步,即通过对检材和笔迹样本分别进行检查研究,确定各自的笔迹特征。
1.对检材笔迹的检验。观察分析检材上的笔迹是否正常笔迹,能否如实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确定的顺序是先一般特征后细节特征。
2.对样本笔迹的检验。在确定了检材的笔迹特征之后,以此为对照依据,观察和分析样本笔迹并确定其特征。
(二)对检材和样本笔迹的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是在分别检验之后,对检材和样本的笔迹特征进行对照比较,找出特征出现的规律,在此基础上确定特征的符合点和差异点。比较检验的顺序是先比较检材和样本的一般特征,然后再比较笔迹细节特征。
(三)对特征符合点与差异点的综合评断
综合评断是将比较检验所发现的特征符合点和差异点,集中起来进行判断,确定两份笔迹材料是否为同一人所写,并做出鉴定结论。在综合评断过程中,应对检材和样本的笔迹特征符合点与差异点逐一分析,然后把它们联系起来,确定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性质及其形成原因,在此基础上根据特征的总和做出是否同一的鉴定结论。
(简答题)
笔迹鉴定一般按哪几个步骤进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