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退休的;
(4)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7)到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8)职工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失业保险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3)职工下岗、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4)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的。
(简答题)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