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下车场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2.斜巷必须设有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做到“一坡三挡”。
3.斜井中有人员通过时,必须和信号把钩工预先取得联系,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当人员正在斜井中行走突然绞车开动(观察绞车纲丝绳是否上下运动)时,应立即进入躲避硐室内或斜巷宽敞处躲避。
4.绞车要稳固牢靠;挡绳板等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绞车制动装置要安全可靠。
5.上下车场挂车时,松开的余绳不得超过1m。
6.上下车场与绞车必须有可靠的声光信号。在斜巷内每隔10m或巷道交叉处,绞车开动时应有警戒红灯。严格执行“绿灯行、红灯停”制度。
7.斜巷中铺设的轨道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8.绞车与车、车与车之间的连接装置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