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理论的最早提出者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海德,他认为对行为的归因有两种,一种是环境归因,即将行为原因归为环境,个人对其行为结果可以不负责任,另一种是个人归因,即将行为的影响归于个人,个人对其行为结果应当负责。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罗特根据控制点把人划分为“内控型”和“外控型”。内控型的人认为自己可以控制周围的环境,不论成功还是失败,都是由于个人能力和努力等内部因素造成的,外控型的人感到自己无法控制周围的环境,不论成败都归因于他人的压力以及运气等外部因素。
美国心理学家韦纳对行为结果的归因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把归因分为三个维度:内部归因和外部归因,稳定性归因和非稳定性归因,可控归因和不可控归因。同时将人们活动成败的原因即行为责任归结为六个因素,即能力高低、努力程度、任务难易、运气好坏、身心状态、外界环境等。
归因理论在实际应用中的价值主要有三:一是能了解心理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二是能根据行为者自身的归因倾向预测他以后的动机;三是归因训练有助于提高自我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