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存在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时如何定其本国法分以下两种情况:首先,一个人同时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多主张以内国国籍优先,。以内国法为该人的本国法,不论这几个国籍是同时取得还是异时取得的。这就是“内国国籍优先原则”,且已被各国普遍接受;其次,在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实践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做法: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原则,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原则,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优先原则。
(2)对自然人国籍存在消极冲突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采取一致原则,以住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时,以居所所在地法为其本国法。如果当事人的居所也不能确定时,多数国家的法律未作规定,司法实践既有主张以当事人现在地国家为准的,也有主张尊重当事人意愿,以当事人意思自治来决定其国籍和本国法的。
(简答题)
论述国际私法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论述国际私法中时际冲突的解决。
(填空题)
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国际一般以()解决。
(填空题)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解决。
(简答题)
简述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办法。
(简答题)
简述自然人国籍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
(多选题)
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简答题)
论述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简答题)
简述我国关于自然人国籍和住所的规定。
(填空题)
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主要用于解决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与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的系属公式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