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完全灭失或完全推动它原有的作用。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有四种情况:
①被保险货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已完全灭失或损坏;
②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已丧失形体、用途和价值;
③被保险人对其货物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剥夺;
④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信。
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推定全损也称商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受损后,虽未达到完全灭失的状态,但是可以预见到它的全损将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全损,需要支付的抢救、修复或修理等费用加上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所需的费用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
构成被保险货物“推定全损”有下列四种情况:
①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修理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格。
②被保险货物受损后,整理和续运货物到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③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实际全损需要施救等所花费用,将超过获救后该批货物的价值。
④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对该批货物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需花费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该批货物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