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
(1)中国国籍的取得:1.因出生取得国籍使用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2.因归化而取得中国国籍,适用自愿申请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2)中国国籍的丧失:1.自动丧失,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2.申请退出。定居外国或有其它理由的,可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3)中国国籍的恢复。曾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有正当理由,可经批准恢复中国国籍,并不再保留外国国籍。
(简答题)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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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
(简答题)
简述国籍的取得方式。
(简答题)
简述我国关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
(简答题)
简述我国关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
(单选题)
我国国籍法规定,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审批。
(判断题)
恢复中国国籍的人是否保留外国国籍,由当事人自愿决定。()
(多选题)
各国在现行国籍法中国籍的取得方式是()。
(简答题)
采用继有国籍的国家,其国籍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填空题)
国籍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因( )而取得,另一种是因( )而取得。国籍的丧失可为( )和( )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