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日,甲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条生产线,在租赁开始日,该生产线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为35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为330万元,初始直接费用为5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长期应付款的入账金额为()万元。
A305
B330
C350
D355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甲公司2015年9月3日从乙公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一台,在租赁期开始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495万元,在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直接相关费用2万元,则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为()
(单选题)
甲公司2015年9月3日从乙公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一台,在租赁期开始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495万元,在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直接相关费用2万元,则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为()万元。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1月8日签订经营租赁协议,将其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期5年。2015年8月8日乙公司又将该办公楼经营租赁给丙公司,以赚取租金差价,租期3年。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公司2015年3月1日支付价款20万元购入甲公司同日发行的股票准备短期持有赚取差价,另外支付2万元交易费用。2015年4月30日,甲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4万元;5月3日,A公司收到该现金股利。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截止到2015年5月3日A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的金额为()万元。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度至2017年度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业务如下: (1)2015年1月10日,甲企业开始自行研发一项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截至2015年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外单位协作费74万元,领用本单位原材料成本26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已完成研究阶段。 (2)2015年6月1日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究人员的薪酬支出35万元,领用材料成本8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2015年12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发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并投入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 (3)2016年1月1日,甲企业将该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企业,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每月末以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收取租金1.5万元。 (4)2017年12月31日,租赁期限届满,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的可回收金额为52万元。根据资料(4),甲企业非专利技术的减值金额为()万元。
(单选题)
甲公司2015年1月1日借入一笔4年期借款300万元,该笔借款年利率为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当日甲公司将借入的长期借款全部用于在建工程,2015年9月31日,该项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影响甲公司2015年当期损益的金额为()万元。
(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2月1日购入某固定资产,原值12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18年4月9日甲公司将其出售,取得处置价款30万元(不含增值税)。则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度至2017年度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业务如下: (1)2015年1月10日,甲企业开始自行研发一项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截至2015年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外单位协作费74万元,领用本单位原材料成本26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已完成研究阶段。 (2)2015年6月1日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究人员的薪酬支出35万元,领用材料成本8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2015年12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发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并投入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 (3)2016年1月1日,甲企业将该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企业,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每月末以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收取租金1.5万元。 (4)2017年12月31日,租赁期限届满,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的可回收金额为52万元。
(多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度至2017年度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业务如下: (1)2015年1月10日,甲企业开始自行研发一项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截至2015年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外单位协作费74万元,领用本单位原材料成本26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已完成研究阶段。 (2)2015年6月1日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究人员的薪酬支出35万元,领用材料成本8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2015年12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发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并投入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 (3)2016年1月1日,甲企业将该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企业,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每月末以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收取租金1.5万元。 (4)2017年12月31日,租赁期限届满,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的可回收金额为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