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效期内没有被接受;在接受前被撤销,被拒绝、被还盘
逾期接受又称迟到的接受,《公约》第21条第1款规定,只要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该项逾期的接受可以有效,愿意承受逾期接受的约束,合同仍可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订立。《公约》第21条第2款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显示,依照当时寄发情况,只有传递正常,它本来是能够及时送达发盘人的,则此项逾期的接受应当有效,合同于接受通知送达受盘人时订立。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其发盘因逾期接受而失效。
(简答题)
什么是逾期接受?逾期接受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