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有关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是()。
A甲公司成立满1年后,发起人A转让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
B甲公司的董事B在任职的第1年,转让了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
C甲公司的董事C于2004年3月8日辞去董事职务,10月5日转让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
D甲公司2004年7月15日成功上市交易,甲公司的董事D于次年5月10日转让其所持有的甲公司的股份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通过收购另一家已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即空壳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管理权,然后注入本国国内资产和业务,以达到海外间接上市目的的方式被称为()
(判断题)
以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转让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简答题)
某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0000万元。为增加资本,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万股,总额25000万元。后建筑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决定发行公司债券32000万元。
(简答题)
某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0000万元。为增加资本,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万股,总额25000万元。后建筑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决定发行公司债券32000万元。
(简答题)
某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0000万元。为增加资本,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万股,总额25000万元。后建筑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决定发行公司债券32000万元。
(单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4元的价格回购股票1000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共支付回购款4050万元。回购时,公司的股本为11000万元,资本公积溢价为3000万元(均为该股票产生),盈余公积为45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50万元。回购股票后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万元。
(多选题)
甲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乙上市公司22%的股份,现与丙公司达成协议受让丙公司持有的乙上市公司8%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履行其与丙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
(简答题)
2012年1月,张某、王某、刘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甲公司成立1年后发生了下列事项: (1)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催收通知,声称甲公司筹备阶段,为满足甲公司用地需求,发起人张某以自己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金共计5000万元,尚有2000万元未付清,标的土地目前为甲公司实际使用、收益。 (2)丙公司以发起人王某用于出资的上市公司股权因市价下跌,缩水90%为由,主张王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应对甲公司欠付丙公司的货款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刘某和李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刘某将其所持甲公司18%的股份转让给李某,转让价款共计8300万元,李某应于2013年8月1日前支付首期股款4000万元,其余股款最晚于2013年8月30日付清;刘某应最晚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股权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2013年8月1日,李某支付了首期股款后,双方又签订了《过渡期经营管理协议》,约定自即日起,刘某授权李某代行其甲公司的股东权利,并不得干涉、干扰李某行使标的股份的股东权利,未经李某同意,刘某不得自行行使或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标的股份股东权利及其他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权利。 (4)2013年8月30日,李某向刘某支付了第二期股份转让款4000万元,刘某出具收条,内容为“今收到李某支付的股份转让款人民币肆仟万元整;尚余人民币叁佰万元,经双方同意待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完备确认后结算。”刘某和李某在收条上均签章。 (5)2013年9月5日,刘某和赵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上述股权以12000万元转让给赵某,并于9月10日将股权变更登记至赵某名下;赵某对刘李之间的股份转让事项并不知情。 (6)2013年9月12日,刘某向李某发出《收回股份的通知》,该通知申明,鉴于李某拖延支付股份转让款300万元,已构成根本违约,从即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过渡期经营管理协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2012年1月,张某、王某、刘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甲公司成立1年后发生了下列事项: (1)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催收通知,声称甲公司筹备阶段,为满足甲公司用地需求,发起人张某以自己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金共计5000万元,尚有2000万元未付清,标的土地目前为甲公司实际使用、收益。 (2)丙公司以发起人王某用于出资的上市公司股权因市价下跌,缩水90%为由,主张王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应对甲公司欠付丙公司的货款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刘某和李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刘某将其所持甲公司18%的股份转让给李某,转让价款共计8300万元,李某应于2013年8月1日前支付首期股款4000万元,其余股款最晚于2013年8月30日付清;刘某应最晚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股权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2013年8月1日,李某支付了首期股款后,双方又签订了《过渡期经营管理协议》,约定自即日起,刘某授权李某代行其甲公司的股东权利,并不得干涉、干扰李某行使标的股份的股东权利,未经李某同意,刘某不得自行行使或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标的股份股东权利及其他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权利。 (4)2013年8月30日,李某向刘某支付了第二期股份转让款4000万元,刘某出具收条,内容为“今收到李某支付的股份转让款人民币肆仟万元整;尚余人民币叁佰万元,经双方同意待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完备确认后结算。”刘某和李某在收条上均签章。 (5)2013年9月5日,刘某和赵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上述股权以12000万元转让给赵某,并于9月10日将股权变更登记至赵某名下;赵某对刘李之间的股份转让事项并不知情。 (6)2013年9月12日,刘某向李某发出《收回股份的通知》,该通知申明,鉴于李某拖延支付股份转让款300万元,已构成根本违约,从即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过渡期经营管理协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